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我院非公共区域临时保洁的管理,根据我院《物业管理(保洁)协议》有关规定。学院决定,对各部门提出的临时保洁进行规范。通知如下:
一、学院的公共区域范围
公共区域包括两个部分:室内共用部位和室外公共设施。共用部位,是指一幢楼内部,由整幢办公、教学、科研、住宿、生活的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电梯间、走廊通道、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墙裙等部位。公共设施,是指由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自行车房(棚)、照明路灯、排水管道、井、化粪池,垃圾箱(房)、人工湖、动物中心等设施。”
二、非公共区域范围
公共区域之外的所有区域
三、申请临时保洁程序
学院各部门非公共区域临时保洁均实行预约管理。各部门每次申请非公共区域临时保洁需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事宜,即:非公共区域临时保洁需以部门为单位提前认真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非公共区域临时保洁申请表》,要写明临时保洁理由、区域、时间和标准,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提前一天与总务部预约,总务部酌情安排。申请表从总务部网站下载。
四、费用核算
费用由总务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核算,每月统计一次,从申请部门经费支出。因申请部门论证或填写申请单有误而造成的损失,由申请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处理费用等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总务部
2014年9月28日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非公共区域临时保洁申请表
保洁地点 | | 申请部门 | |
申请人 | | 申请日期 | |
保洁理由 | |
保洁人数 | | 保洁期限 | 自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
申请部门主管意见 | (章) | 总务部主任意见 | (章) |
总务部 主管院领导审批 | |
备注 | 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由总务部存查,一份由申请部门保存,未经批准概不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