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班车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14-10-10 浏览次数: 32

 

随着我校办学规模逐步扩大,一校两区办学模式的确立,为了方便教职工上下班,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学期开通校际往返班车,本着服务工作、厉行节约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班车管理的原则

1、服务第一、保证必需,

2、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3、总量控制、适度从紧,

4、统一安排、提高效益。

二、班车的使用

(一)班车用途

1、教职工上下班用车;

2、教职工外地培训学习交流用车;

3、学校大型活动专项用车;

(二)班车行驶时间及路线

正常工作日内,学院安排班车往返平原校区。具体时间及路线安排为:

上午6507:20准时从新乡校区出发,经新乡校区→新中大道→南环城路→107国道→平原校区。

中午安排班车于新乡校区和平原校区间对开发车,时间及路线为:

平原校区发车时间:中午1210准时发车,经平原校区→107国道→南环城路→新中大道→新乡校区。

新乡校区发车时间:中午1300准时出发,经新乡校区→新中大道→南环城路→107国道→平原校区。

晚上安排班车返回新乡校区,第一班班车发车时间为下午520分,第二班班车发车时间为晚上2110整发往新乡校区。

(三)班车乘坐原则

1、学院班车仅供本院教职员工及外聘教师乘坐。

2、教职员工乘班车时须携带总务部核发的乘车证。

3、乘车证实行实名制,只能本人使用,外借他人无效。

非本院人员因特殊原因乘车者须经总务部核准乘坐。

午间安排车辆原则上只允许教师岗乘车。

周末及节假日暂不安排班车。

丰田柯斯达轻客为学院教授、副教授专用车辆。

(四)班车保养及修理

1、车辆保养应科学合理,按期保养,保养需在周末或者节假日进行。

2、车辆维修应坚持确保运行安全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

3、车辆维修前,驾驶员要提出修车申请,填报《车辆维修审批单》,经总务部确认后,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4S维修点维修。

(五)班车油费、保险、年检及其他

1、驾驶员凭加油卡在学院定点加油站加油。驾驶员应节约用油,避免浪费,依据行驶公里数核算油料总额报账,超出部分一律不报。

2、长途出差或遇特殊情况需在外加油时,驾驶员先垫资加油,返校后,依据行驶公里数核算油料总额报账,超出部分一律不报。

3、班车保险、年检、修理由驾驶员负责,产生费用由学校承担。

4、班车使用过程中因公产生的停车费、过桥费、高速费、过路费、跨省费等行驶必要费用由学校承担。

三、班车的管理

1、班车由总务部负责添置和管理。

2、班车主要是为学校工作提供服务,原则上禁止班车用于租赁、经营创收。

3、遇学校重要事务需要时,所有班车应服从学校统一调度使用。

4、无公务活动时,班车应停放在校园内,不得在校外过夜,并保持车辆的整洁与安全。

5、在班车的使用中驾乘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因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的处罚(包括罚金)由司机本人承担。

6、加强对班车驾驶人员的管理,招聘驾驶员须严格招聘程序,招聘驾驶员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和安全保证协议书。

7、一旦班车发生安全事故,班车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及时上报学校。承包班车出现安全事故由班车提供方负责;学校所有权班车因司机驾驶责任引起的事故由驾驶人负责;因车辆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学校出面协调相关事宜。

8、班车属学校固定资产,其购置及使用管理必须遵守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固定资产及设备管理有关规定。

9、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驾驶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开展工作,做到按时上班并在车队办公室候车,工作中做到文明、准时、安全,出差中不能私自带人乘车。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总务部

                                      201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