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美丽三全,给全院教职工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校园宣传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党发〔2013〕40号)的统一部署,总务部定于5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院范围内全面开展集中治理张贴、涂写、悬挂、刻划非法小广告和散发非法小广告的行为。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时间
每周的第一天
二、清理范围
(1)内容消极、反动以及带有淫秽性质语言的张贴物;
(2)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的校内外经营性广告;
(3)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属个人性质的张贴物;
(4)其他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不相符的张贴物。
(5)未在规定范围内粘贴的任何张贴物。
三、清理内容
校区主次干道、建筑物、构筑物及供电、通信、灯箱、灯杆、楼宇、护栏、果皮箱喷涂、张贴的“野广告”。总务部每周一对宿舍楼内、教学楼内及校园公共卫生区域检查清理,并对乱张贴现象进行制止、追查、惩治。
四、清理标准
清理范围内的非法小广告全部清除清理,不留死角;对非法张贴、刻画、涂写的小广告全部覆盖遮挡,不留痕迹,恢复原貌,为师生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教育引导本单位师生,配合总务部、咨询中心和物业公司,加强宣传,引导师生增强自觉清理小广告的意识,逐步形成人人爱护环境、治理非法小广告的风气。
2、学院各单位的通知、通报、公告、海报、启事等纸质类宣传物品,应张贴在指定张贴栏内,其他公共区域(楼道、楼体外墙、树干、电线杆、围墙、栅栏等)一律不准张贴。总务部每周对指定公共张贴栏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