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学院职工住房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24 浏览次数: 180

       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职工宿舍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高层公寓职工住房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要求如下:

1、请于4月25日以部门为单位到总务部签订入住协议,并领取房屋钥匙;

2、入住人员必须服从学院管理,不得私自出租,不得私自调房,不得私自安排其他人员入住,如经发现取消入住资格,学院不再安排住宿;

3、如需调整房间,应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并报总务部备案。

 

附件:入住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