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暂扣物品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2-06-22 浏览次数: 66

一、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学院关于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为了及时了解、分析、预测和妥善处置校园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教职员工、学生、保安和进入校园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 程序:

1、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暂扣物品领取表》,辅导员签名、学务部主任签字、盖章。(表从三全学院总务网站下载)

2、持本人学生证、物品持有证明复印件一份(非学生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留保卫科备案。

3、将填写好的《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暂扣物品领取表》交保卫科。保卫科不定期将情况上报学院。

附件: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暂扣物品领取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