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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近年来,我校不断提高和改善教学、办公及生活环境,对各楼宇进行改造装修,各单位实验、教学、办公设备增加较多,为了保障学校安全稳定用电,现对增加用电设备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增加实验、教学、办公等大功率用电仪器设备,单台设备或批量设备用电负荷超过1500瓦时需要提前向总务部、基建部进行报备,由两部门进行用电负荷核算,审核线路安装施工方案。提请招标时,需将经基建部、总务部签字确认后的审核方案作为OA申请附件一并提交。 二、经营实体商家严禁私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如有需求,提前向总务部、基建部报备审批。 三、资产管理部在接到使用单位验收申请,组织验收时,通知总务部、基建部参与,并对技术和图纸等进行交底。
总务部 基建部 招投标与集中采购部 202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