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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公租房分配方案
作者:陈鑫      新闻来源:总务必      发布时间:2019-11-06      浏览次数:3196

为保障我院公租房分配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职工住宿信息统计结果,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兼顾职工及学校利益,特制定公租房分配方案如下:

一、房产性质

校内周转房。

二、公租房分房人员范围

1、工作地点: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平原校区

2、工作时间:每周3天以上(含3天)的聘任人员、正式合同人员

(备注:1、已入住公租房7#、8#楼及我校为居住在新乡市付房租的教职工不在分房范围;2、已入住公租房临时双人间的两名教职工,除双职工,自行协商,其中一名教职工继续入住,另一名教职工搬离并在总务部备案并重新选房;3、教学基地的正式合同人员来平原校区工作将暂时安排在高层公寓临时人员房;4、有住房需求的教学基地正式合同人员届时安排在公租房5号楼及6号楼。)

三、积分办法

基础分+工龄分+学历分+职务(职称)分+附加分

1、基础分:每位在编职工10分。

2、工龄分:从正式来我院工作时间算起,每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计1分。

3、学历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0分)、其他博士(40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分)、其他硕士(30分)、全日制本科(25分)、其他本科(20分)、本科以下(10分)。

4、职务(职称)分(二选一,就高不就低)

职务积分明细:

(1)院领导(100分)

(2)中层正职(80分)

(3)中层副职(60分)

(4)二级部门负责人(40分)

(5)科员级(30分)

(6)办事员级(20分)

职称积分明细:

(1)正高级职称(90分)

(2)副高级职称(70分)

(3)中级职称(50分)

(4)初级职称及以下(有教师资格证)(30分)

(5)初级职称及以下(无教师资格证)(20分)

5、附加分:

双职工加20分。(双职工仅限一人选房)

相同积分时按申请住房人员的年龄、职称、职务及入职时间依次排序。

为保障公租房选房的公平公正,组织选房由总务部负责,校工会监督公租房分配方案实施情况,纪检监察与审计部监察选房过程,我校教职工积分核算、排名及公示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资产管理部协助特殊教职工搬迁及物资调换。

四、积分公示

由我校人力资源部通过OA系统公示符合分房条件的教职工个人积分(双职工仅公示积分分值高的教职工,备注另一名教职工姓名),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2019年11月8日。

五、选房及搬迁人员范围

1、选房办法

按积分顺序依次选房,为提高选房效率和满意度,开展公租房现场看房工作,看房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2019年11月8日(9:30-17:00),样板间为:1号楼四楼六户、2号楼四楼六户及3号楼四楼六户。3号楼中间两户为小户型(一室一厅一卫)。

2、选房时间地点

选房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9:30-17:00)-2019年11月12日(9:30-17:00);选房地点:平原校区行政楼一楼第四会议室;等候地点:平原校区行政楼一楼第二会议室。

3、选房流程

每个时间段进去30名教职工依次选房;为提高选房效率,建议各位提前看房,每名教职工的选房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2019年11月11日9:30-10:50选房人员:积分排名1-30名

2019年11月11日10:50-12:10选房人员:积分排名31-60名

2019年11月11日12:10-13:40选房人员:积分排名61-90名

2019年11月12日16:30-17:00直至最后一名教职工选房,本次选房结束。

选房时间内有课的教职工可以委托其他教职工代选并提交委托书交总务部备案;规定时间不到的教职工自动排到下一个时间段进行选房。

4、搬迁范围

高层公寓全部搬迁(除国际留学生)。

5、搬迁时间

搬迁时间: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0月16日前须退还高层公寓房间钥匙并清扫房间卫生,本人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高层公寓资产核查表》,由高层管理员对房间物品验收合格后,签字即可退房,物品丢失或者损坏照价赔偿。未在规定时间内搬迁,总务部将结合党委保卫部及纪检监察与审计部对未搬迁的宿舍内物品进行打包留存,暂存保留时间为1周,过时将视无用物品垃圾进行清运处理。

6、搬迁方法

(1)普通教职工自行搬迁。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5日中午12:10将有两辆班车在南楼楼下东环路上等待各位教职工,请教职工提前收拾好行李,12:40准时发车,请教职工看好车上的标注(普通教职工车辆)。两辆车直接送至公租房楼下,13:20准时返回,继续帮助其他特殊教职工进行搬迁。

(2)学校协助特殊教职工搬迁。特殊教职工为专家教授、孕期及哺乳期教职工(孕期及哺乳期教职工需在2019年11月8日,在总务部备案,总务部会严格保密教职工信息)。我校资产管理部联系搬家公司为特殊教职工运送物品,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5日中午12:10将有三辆车在北楼楼下东环路上等待各位教职工,请教职工提前收拾好行李,12:40准时发车,请教职工看好车上的标注(专家教授一辆车、孕期教职工一辆车、哺乳期教职工一辆车),两辆车直接送至公租房楼下,13:20准时返回,继续帮助其他特殊教职工进行搬迁。

7、高层公寓物资调换

资产管理部于2019年11月16日将高层公寓北楼西单元9-11层室内物资(1张单人床、1张圆弧书桌、1张圆凳子及1个柜子)与高层北楼东单元1-3层室内物资(2张单人床、2把凳子、1张长型书桌及2个柜子)进行调换。

8、公租房物品领取时间

教职工搬迁结束后,可于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1月15日10:00-17:00至在公租房7号楼104房间填写物品领取登记表,领取物品包含房门钥匙、门禁卡及打扫工具(扫把簸箕套装组合、垃圾桶、旋转拖把(配套桶))。

公租房入住人员满员后,还有教职工无房选择,原则上安排入住高层公寓。

六、需缴费用与缴款方式

1、租赁协议与保证金:

我院教职工(乙方)需交纳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保证金1000元/每套(大写:壹仟元整),并由本人签订《平原示范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待合同终止,如存在损坏房屋、配套设施设备以及未按约定交纳相应费用等,将按合同相关规定从保证金中扣除,剩余的保证金全部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2、缴款方式:由学院财务部从工资中扣除保证金,双职工扣除工资以扣除男方为主,由学院开具收据并统一上交至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收据请妥善保管,离职退房时需要提供收据。

七、户型及面积

共有1号、2号、3号三栋楼,共有A、B、C、D、E、F六种户型,共计462套:

(1)、1号楼(每层6户)26层156套。

户型D: 2室1厅1卫(楼东西2户)59.3㎡

户型E: 2室1厅1卫(楼东边第二户和第四户)60.37㎡

户型F: 2室1厅1卫(楼西边第二户和第四户)60.37㎡

(2)、2号楼(每层6户)26层156套。

户型D: 2室1厅1卫(楼东西2户)59.43㎡

户型E: 2室1厅1卫(楼东边第二户和第四户)60.5㎡

户型F: 2室1厅1卫(楼西边第二户和第四户)60.5㎡

(3)、3号楼(每层6户)25层150套。

户型A: 2室1厅1卫(楼东西2户)56.46㎡

户型B: 2室1厅1卫(楼东西第二户2户)52㎡

户型C: 1室1厅1卫(楼中间2户)41.46㎡

楼宇指示

  

  

  


户型示意图


  

  

八、公租房维修渠道

公租房产权属于平原校区政府,质保期5年。房屋出现问题请于总务部郭鹏飞老师联系,电话18530701332。属于质保期内总务部会尽快与平原新区管委会进行沟通,未在规定时间内维修,总务部将进行维修。


九、公租房物资配备时间节点



  十、公租房分房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