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部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院发〔2019〕20号)精神,对建校以来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梳理范围
学校建校以来印发实施的各类规章制度。
二、梳理内容
请各单位认真核对“规章制度目录”(见附件2)中涉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根据上位法、学校章程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建校以来本单位涉及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并填写“规章制度梳理反馈表”(见附件4),提出是否保留、修改、废止、制定的初步意见。
1.保留:目前正在执行的规章制度,可完全保留不作修改的。
2.修改:对操作性不强或不完善的制度,或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的,须简要说明修改理由。
3.废止:对于实际运行过程中,已不执行且处于失效状态的,或与现行上级文件的规章制度规定内容不相符合的,须简要说明废止理由。
4.制定:请参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执行。
三、工作进程
1.2019年6月12日前,将本单位“规章制度梳理目录反馈表”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反馈至综合管理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2404866@sqmc.edu.cn。
联系人:陈 鑫 联系电话:7375709
2.2019年10月31日前,各单位根据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完成规章制度的修改、废止、制定工作。
3.2019年11月29日前,院长办公室完成规章制度汇编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