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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招标项目申请与院务会审议的通知
作者:边吴林      新闻来源:综合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0-25      浏览次数:41

总务部各单位:

为规范招标项目申请与院务会审议的流程,按照招标项目申请流程与院务会议题申报流程,特通知如下:

1、每个月院务会审议招标项目的时间为每月第一次院务会的第一个议题,其他时间不再安排院务会审议招标项目。

2、各单位于每个月的最后一周向招投标与集中采购部报下个月的招标计划,招标计划需由申请部门经部门主任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审批。截止时间为月末最后一天下午5点整。当月报送的招标计划申请纳入招投标与集中采购部下个月招标项目审议计划。各单位务必对需要招标的采购项目提前安排,以免耽误工作。

3、招投标与集中采购部于每个月的第一周整理各单位招标计划,报主管院领导审批,院长办公室安排院务会审议。

4、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执行。不按要求所引起的工作延误由申请部门自行承担。

总务部

2018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