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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
作者:边吴林      新闻来源:综合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6-26      浏览次数:353

各中心(部门):

为了梳理总务部本年各项重点工作开展的进度,推进总务部重点工作的有效开展,及时发现、协调解决重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学院《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重点工作协调推进机制》(院发〔2014〕49号)要求,现对总务部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查范围与内容

本次督查的范围为总务部目标任务书的重点工作。

督查的内容为各中心(部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未完成工作的工作进度与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督查形式

本次督查由各中心(部门)针对总务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自查表(表格要求见附件)。

三、材料发送

请各中心(部门)认真填写自查表,并于6月29日12时前将自查表发送至综合管理办公室(电子版与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经主管领导签字)。

请各中心(部门)根据总务部目标任务书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工作的总结与下一步工作的安排,按要求填写自查表,其中,未完成工作的下一步安排,将作为总务部月度工作任务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各中心(部门)重点工作自查表.xlsx  

  

总务部

2018年6月26日  

  

XX中心(部门)重点工作自查表

重点

工作

工作目标

工任任务

完成时间

是否完成

工作进度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XXXX

1XXXX

7

完成

(截止发布通知时已完成的工作,此两项可不填)

2XXXX

8

未完成

已完成…

已实现…

1.X月,完成某项工作

2XXXX

全年

未完成

未开展

1.X月,完成某项工作
2.X
月,完成某项工作
……
X
月,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以EXCEL形式填写自查表。

2、已经完成工作不需要填写工作进度与下一步工作安排。

如有疑问,请联系总务部综合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