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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教职工: 为了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维护校园良好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规范的校园环境,学校将于近期更换校园机动车通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通行证办理范围仅限校内公务车辆、在编教职工(包括学校聘用教职工)的私家车。 二、办理程序 携带驾驶证、行车证、工作部门证明于6月1日前到总务部保卫科(收发室对面)审验办理,联系人:吕明迪,联系电话:7375409,18336063039。 三、管理要求 1、本次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每名教职工只可办理一辆车的通行证,有效期为二年。 2、车辆进出校门、校园行驶、校内停放时,请将通行证正面向外,放置在前风挡玻璃内,以便执勤人员查看。 3、没有通行证的车辆进入校园,必须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4、出入校门所有车辆必须服从门卫指挥和检查,且车牌号和车证号相符一致,否则,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收回通行证。 5、新版通行证5月17日启用,原通行证至6月1号全部作废。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持有与本车号牌相符的新版通行证。 特此通知。 安全保卫中心 2018年5月16日 |